鐵路立體化或地下化計畫都要重視財務自償性

鐵路立體化或地下化計畫都要重視財務自償性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通過交通部「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草案及「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鳳山計畫」,但對財務自償性特別重視。行政院經建會表示,就公共建設投資角度,鐵路立體化建設不僅可解決交通問題,對都市整體再發展亦具有積極正面效益。因此,鐵路立體化建設,需將周邊土地開發及其時程一併作適切的規劃,並將其外部效益内部化納入財務規劃中。

但經建會要求交通部須再補充以落實執行:1.訂定財務計畫的自償性門檻比率,以協助計畫審議。2.為鼓勵地方政府擬具策略以提高計畫自償性意願,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7條規定,按計畫自償性結果高低,核予不同補助比率。有關該要點中,立體化建設的計畫審查原則(包括自償性門檻等、計畫補助比率及基金運作要點等項,交通部3個月內會商有關機關研妥確切處理方案報院,據以實施。

為協助交通部及地方政府擬議基金作業方式及租稅增額融通等項的作業,主計處及財政部將基金作業程序之流程及租稅增額融通的流程、標準等財務制度,送請交通部一併納入辦理。內政部配合辦理公共建設整合開發計畫,研修相關都市計畫變更審議規範,同時將計畫的財務計畫平衡列為審查的重點。

經建會委員會決議,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鳳山計畫推動是利用土地開發收益、租稅增額融資等方式創造計畫開發收益,建立中央與地方共榮共享的機制。該案計畫總經費176.25億元,扣除自償性收益總額98.62億元(包括台鐵收益16.32億元、高雄市收益27.96億元及高雄縣收益54.34億元),不足經費74.06億元,建議按行政院2007年核示補助比率,補助高雄市75%,補助高雄縣90%,則中央應分擔62.68億元,高雄市分擔6.82億元(含工程款負擔6.62億元及土地款0.2億元),高雄縣分擔8.13億元(含工程款負擔4.76億元及土地款3.37億元),台鐵負擔16.32億元。至協商會議後臺鐵新增保險費用暫不列入該案成本項內。

經建會表示,該案自償性收益部分,建議採計畫型資本基金的運作方式協助籌資,基金運作方式、主辦機關、成立時機、與計畫配合方式及撥付原則等相關議題,交通部在2個月內會商有關機關儘速研妥確切處理方案,並與高雄縣、市政府建立溝通平台,積極推動辦理。